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泰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泰祥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4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11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景顺长城泰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景顺长城泰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15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 11 月 23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63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22,637,223.1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7,420.9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22,637,223.15
利息结转的份额 27,420.90
合计 222,664,644.0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1.9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05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
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0年 11 月 23 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
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
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开始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
金管理人官网及《证券时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