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21 日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2页 共 16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01月 20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年 10 月 01日起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颐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4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月 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93,782,872.10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利差分析和对利率曲线变动趋势的判
断,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收益率水平,力争获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
括 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
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
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
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
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
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
个券选择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
为中心、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
将增加组合的久期,直至接近目标久期上限,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
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
期,直至目标久期下限,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3页 共 16页
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即通
过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 适时采用子弹式、杠铃或梯形策
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
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
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该策略是指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在
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
在收益率曲线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
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的下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
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更多的
安全边际。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
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该策略是指在回购利率低于
债券收益率的情形下,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
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
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
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
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
基金将投资于信用债,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本基金投资信用债的评
级范围为 AA至 AAA,投资于各个信用等级信用债资产占信用债资产
的大致比例如下: 信用等级 占比 AAA 50%-100% AA+
0%-50% AA 0%-20% 本基金主要关注信用债收益率受信用利差曲
线变动趋势和信用变化两方面影响,相应地采用以下两种投资策
略: 1)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首先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
化情况,其次分析标的债券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最
后综合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本基金信用债分行
业投资比例。 2)信用变化策略:信用债信用等级发生变化后,本
基金将采用最新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债券进行重新定
价。 本基金将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
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
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
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
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
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4页 共 16页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10月 1日-2021 年 12月 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6,215,018.40
2.本期利润 43,746,784.4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56,346,383.8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5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未实现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
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9% 0.02% 0.58% 0.05% 0.51% -0.03%
过去六个月 2.25% 0.02% 1.38% 0.05% 0.87% -0.03%
过去一年 4.23% 0.03% 2.01% 0.04% 2.22%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90% 0.02% 2.38% 0.04% 2.52% -0.02%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5页 共 16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年 11月 06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丽娟 基金经理 2020-11-06 - 10年
张丽娟女士,国籍中国,金融学硕士,10
年证券从业经验。2011 年 6月加盟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营销策划部营销
策划助理、高级营销策划经理,2015 年 6
月任职于固定收益部,历任研究员、高级
研究员从事研究分析工作,现担任债券投
资一部基金经理。2020 年 02月至 2021
年 04月担任鹏华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2 月至今担任鹏华
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2月至今担任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2月至今担任
鹏华丰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 08月至 2021 年 09月担任鹏
华招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0 年 11月至今担任鹏华丰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6页 共 16页
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03月至今担任鹏华中债 1-3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03月至今担任鹏华中债 3-5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04月至今担任鹏华丰登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张丽娟女士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
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
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延续走弱趋势,10月中上旬国内外大宗商品价格暴涨推动 PPI快速上行,
滞涨预期发酵,债券收益率出现明显上行;10月中旬以来随着煤炭限价保供政策出台,动力煤等
大宗商品价格下跌,通胀担忧有所缓解,债券收益率明显下行。11 月央行货币执行报告删除“不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7页 共 16页
搞大水漫灌”、“总闸门”等表述,货币政策整体维持宽松态势,市场做多情绪较浓,债券收益
率小幅下行。12月央行再次全面降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
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明确“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政策基调,市场在降准降息的预
期下收益率震荡下行,期间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突破 2.8%。报告期内 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 10BP,
10 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 11BP;信用债表现好于利率债,报告期内 3年期 AAA、AA+中票收益率
分别下行 28BP、23BP,3年期品种信用利差、期限利差明显压缩。
报告期内组合整体维持中性的久期水平,类属方面以利率债及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主,并保持一定
杠杆操作,取得了良好的收益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0.5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649,864,000.00 97.83
其中:债券 4,232,956,000.00 89.06
资产支持证券 416,908,000.00 8.77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641,385.76 0.31
8 其他资产 88,417,194.31 1.86
9 合计 4,752,922,580.07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8页 共 16页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436,838,000.00 84.7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388,192,000.00 34.22
4 企业债券 20,062,000.00 0.4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334,456,000.00 8.2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441,600,000.00 10.89
9 其他 - -
10 合计 4,232,956,000.00 104.35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928015
19 招商银行
小微债 01
3,800,000 383,040,000.00 9.44
2 2128010
21 光大银行
小微债
3,200,000 326,240,000.00 8.04
3 1920013
19 徽商银行
01
3,000,000 302,310,000.00 7.45
4 180210 18国开 10 2,100,000 223,104,000.00 5.50
5 2128012
21 浦发银行
01
2,000,000 204,020,000.00 5.03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2189155
21建元
5A2_bc
1,600,000 138,688,000.00 3.42
2 2189405 21建元 1,000,000 87,760,000.00 2.16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9页 共 16页
11A2_bc
3 2189304 21 惠益 M4A1 1,300,000 65,065,000.00 1.60
4 1989123 19 农盈 2A2 1,500,000 51,915,000.00 1.28
5 169296 智禾 05A 400,000 40,300,000.00 0.99
6 2189146 21 惠益 M3A1 1,000,000 33,180,000.00 0.82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国家开发银行
2021 年 3月 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针对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擅自提供对外担保的
违法违规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4266.16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月 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卡中心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信用卡资金流向管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 40万元。
2021 年 10 月 9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信用卡中心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该中心信息安全和员工行为管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0页 共 16页
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责
令改正,并处罚款 50万元。
2021 年 7 月 13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主
要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
慎经营规则罚款 6920万元。 主要违法行为: 一、监管发现的问题屡查屡犯 二、配合现场检
查不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不及时 四、信息系统管控有效性不足 五、未向监管部门真实
反映业务数据 六、净值型理财产品估值方法使用不准确 七、未严格执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
单制管理 八、理财产品相互交易调节收益 九、使用理财资金偿还本行贷款 十、理财产品发
行审批管理不到位 十一、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非权益类资产超比例 十二、公募理财产品持有
单只证券市值超比例 十三、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人数超限 十四、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
理财产品投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 十五、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产品投资清单 十六、私募理财
产品销售文件未约定投资者冷静期 十七、投资者投资私募理财产品金额不符合监管要求 十八、
理财产品资产配置与产品说明书约定不符 十九、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 二十、理财产品信
息登记不规范 二十一、理财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不审慎 二十二、理财投资股票类业务管理不
审慎 二十三、同业存款记入其他企业存款核算 二十四、同业投资投后检查流于形式 二十五、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不准确 二十六、为无衍生品交易资格的机构发行结构性存款提供通道 二十
七、结构性存款未实际嵌入金融衍生品 二十八、未落实委托贷款专户管理要求 二十九、借助
通道违规发放委托贷款,承担实质性风险 三十、委托贷款投向不合规 三十一、违规向委托贷
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
2021 年 4 月 23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1 月,该行未按规定开展代销业务,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
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三十九)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 760 万元。
2021 年 11月 15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针对其的如下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 6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主要违法行为:
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报送错误。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1页 共 16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的违法违规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
审慎经营规则,处罚款 7170 万元。 主要违法行为: 一、为同业投资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为
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部分未按规定计提风险加权资产 二、违规协助无衍生产品交易
业务资格的银行发行结构性衍生产品 三、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 四、理财资金投资非
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不准确,实际余额超监管标准 五、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六、理财资金池化运作 七、利用理财产品准备金调节收益 八、高净值客户认定不审慎 九、
并表管理不到位,通过关联非银机构的内部交易,违规变相降低理财产品销售门槛 十、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未执行合格投资者标准 十一、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人数超限 十
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销售投资高风险资产或权益性资产的理财产品 十三、信贷资产非真
实转让 十四、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 十五、未按要求向监管机构报告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被监
管否决后仍未及时停办业务 十六、通过关联机构引入非合格投资者,受让以本行信用卡债权设
立的信托次级受益权 十七、“智能投资受托计划业务”通过其他方式规避整改,扩大业务规模,
且业务数据和材料缺失 十八、票据转贴现假卖断屡查屡犯 十九、贷款、理财或同业投资资金
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 二十、理财资金违规提供棚改项目资本金融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并
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 二十一、同业投资、理财资金等违规投向地价款或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
目 二十二、理财资金认购商业银行增发的股票 二十三、违规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搭桥
融资,并用理财产品投资本行主承债券以承接表内类信贷资产 二十四、为定制公募基金提供投
资顾问 二十五、为本行承销债券兑付提供资金支持 二十六、协助发行人以非市场化的价格发
行债券 二十七、瞒报案件信息
2021 年 11月 18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主要违
法违规事实:未按照保险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条款全面、客观揭示所代销保险产品风险,依据《中
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第二十四条、《中华人
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及第四十六条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0 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21 年 8 月 23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20 年 7 月至 10 月,该分行及长阳支行部分个人贷款变相用于购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2页 共 16页
四十二条第(七)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75万元。
2021 年 7 月 19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19年 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
九条第(四)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00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3 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
账户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警告,并处罚款 388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021 年 4 月 25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18 年 7月至 2019年 5月,该分行未按规定取消部分基础金融服
务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0 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3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其的如下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罚款 11450万元。
主要违法行为:
一、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
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三、对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和问责不到位
四、内部制度管理不足,个别制度与监管要求冲突
五、配合现场检查不力
六、信息系统管控有效性不足
七、未向监管部门真实反映业务数据
八、未严格执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
九、理财业务整改转型不符合监管要求
十、违规调整理财产品收益
十一、理财产品收益兑付不合规
十二、违规调节理财业务利润
十三、使用内部账户截留理财产品浮动管理费收入和承接风险资产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3页 共 16页
十四、理财产品间相互交易资产调节收益
十五、理财产品未实现账实相符、单独托管
十六、理财产品投资清单未反映真实情况,合格投资者认定不审慎
十七、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投资杠杆水平超标
十八、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市值比例超标
十九、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流动性资产持有比例不达标
二十、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规范
二十一、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
二十二、理财产品托管不尽职
二十三、违规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二十四、同业业务未实行专营部门制
二十五、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不健全
二十六、同业业务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
二十七、违规将转贴现票据转为投资资产,未真实反映票据规模
二十八、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十九、发行虚假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十、未对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对应资产计提资本
三十一、委托贷款委托人资质审查不审慎
2022年 1月 2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之规定,作如下决定:1.责令改
正;2.警告;3.罚款 40 万元。 主要违法行为: 2012 年 2 月 8 日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当事
人的个人客户在办理账户信息即时通业务时,提交的《签约一站通综合金融服务申请单(个人版)》
及业务受理单对该业务收费标准未进行约定,提交的《借记卡综合服务申请表(移动运营版)》对
该业务收费标准也无约定,仅要求个人客户确认“本人同意按照中国民生银行网站和营业网点公
布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期间,当事人先后公布的三份《“账户信息即时通”服务使用须知》,
均规定账户信息即时通服务收费标准以当事人公布为准。期间,当事人公布的五份“免费服务名
录”,均将账户信息即时通服务列为免费服务事项,且未设定免费服务期限,也未提示客户该项服
务价格可能由免费转变为收费。据此,当事人与相关个人客户签约了账户信息即时通服务,通过
公布免费服务名录的方式,对账户信息即时通服务做出了明确具体的价格承诺,承诺为免费服务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4页 共 16页
且未设定或约定免费服务期限。2017 年 8月起,当事人在未与个人客户重新签约或未经个人客户
确认接受新的服务价格的情况下,向 2012年 2月 8日至 2017年 6月 22日期间签约并享受免费服
务的部分个人客户,按照 2 元/卡/月/手机号的标准(部分客户享有优惠)收取账户信息即时通服
务费用,未履行免费服务价格承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21 年 1 月 29 日,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审旗支行未办理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罚款 2479.3 元。
以上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954.5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8,414,239.8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8,417,194.31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993,783,800.7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6.31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5页 共 16页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065.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93,782,872.1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
构
1 20211001~20211231 3,993,767,969.65 - - 3,993,767,969.65 100.00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
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
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强制调增份额、场内买入份额和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强制调减份额、场内卖出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4季度报告》(原文)。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6页 共 16页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