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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各类别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各类别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收益分配
基准日下属各
类别基金的相
关指标
本次下属各类别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额)
基准日下属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各类别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下属各类别基金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
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信建投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建投3-5年政金债
010581
2021年6月10日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信建投中
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中债3-5年政策
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023年12月18日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3年度第二次分红
中信建投3-5年政金债A
010581
1.0389
14,660,810.06
-
0.32
中信建投3-5年政金债C
010582
1.0358
3,328,089.23
-
0.32
注:根据《中信建投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中信建投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无收益分配比例的限制。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21日
2023年12月21日
2023年12月22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23年12月2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确定,注册登记人将于2023年12月22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
确认,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2023年12月22日开始计算,2023
年12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确认情况及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基金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2日将红利款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以2023年12月2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以后的修改对本次分红无效。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3年12月20日15:00之前到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办理分红方式变更手续。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中信建投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5)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1)直销机构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2)代销机构
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相关信息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