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投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基金(适用基金详见下附表格),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28日起,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道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
现将开通转换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转换业务自2021年6月28日起正式开通,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二、适用基金
开通附表1和附表2基金的互转功能:
附表1: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农银金禄债券 006758
农银金益债券 008030
农银彭博利率债指数 008216
农银金玉债券 010653
附表 2: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农银红利日结货币 A 000907
农银红利日结货币 B 000908
三、适用销售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仅限直销柜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换转出的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4)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有关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7)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五、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网上交易或其他代销机构进行基金转换,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六、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基金转换费
基金转换需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
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对于前端收费的基金,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入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
1)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而定。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赎回费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农银金禄债券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为农银红利日结货币A类份额;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农银红利日结货币A类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10,000×1.1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000×1.100-0)×0%/(1+0%)=0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元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0)/1.0000=11000份
七、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1)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①不可抗力;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③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④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2)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