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
基金主代码 0110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 A 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030 01103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
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期定额投资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交易、微信交易除外)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
人网上交易系统、微信交易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
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申购
下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者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
最低金额或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基金份额比例限制。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 不受最低
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份额比例限制详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
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
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如下表所
示: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M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1.50%
50 万元≤M<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数额限制、费率或收费方式,
相关情况应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提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
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0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
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0 份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
一次性全部赎回。
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赎回份额下限,投资
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我司直销渠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 100 份。
关于赎回业务的详细事项,请投资人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其它相关
公告。
4.2 赎回费率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基
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 1.5%
7 日≤Y<30 日 0.75% 0.50%
30 日≤Y<6 个月 0.50% 0%
Y≥6 个月 0% 0%
(注:1 个月为 30 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
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含)但少于 3 个月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 3 个月(含)但少于 6 个月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长于 6 个月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续持有 C 类基金
份额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
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赎回费率。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
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 0,则补差费用为 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可与本公司旗下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进行相互转换, 但同一基金不同类别的
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同一只基金 A/C 类份额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
请单独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 金的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 册日期在后的
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6)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
定。 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7)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
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 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
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8)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为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
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
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9)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
(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 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
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的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 10 元,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申请开办本基金的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各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可以自行规定本销售机构开
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 通过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
低金额为 10 元。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请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人关注各销售机构开
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
相同。 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期定额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 2901 单元
联系人:吴亦弓
客服热线:021-60581258
传真:021-60581239
网址:www.integrity-funds.com
电子邮件:service@integrity-funds.com
(2)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integrity-funds.com
(3)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系统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达诚基金”并选择关注。
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
构名单。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 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各销售机构提供
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 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 楼 3 层、4 层、5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5828 转 2
网址:www.igesafe.com
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fund.eastmoney.com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ijijin.com.cn
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楼 20 层 20A1、20A2 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公司应当
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4 月 19 日登载于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达诚价值先锋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如有)等。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人, 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ntegrity-funds.
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021-60581258。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
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
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
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