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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15:00止。2022年1月1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18,759,865.3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415,537,926.14份的57.84%,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及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818,759,865.38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达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2年1月18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为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本基金A类份额申购、赎回费率调整情况
(1)A类份额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的分档结构设置不变,增设特定投资者一折优惠设置。
调整情况见下表:
表1 广发安悦回报混合A类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普通投资者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0.15%
100万元≤M<300万元 0.9% 0.09%
300万元≤M<500万元 0.3% 0.03%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每笔100元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范围。
(2)A类份额赎回费率
调整情况见下表:
表2 广发安悦回报混合A类份额赎回费率下调情况
原费率设置 调整后费率设置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
比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
比例
1天 ≤N〈7天 1.50% 100% 1天 ≤N〈7天 1.50% 100%
7天 ≤N〈30天 0.75% 100% 7天 ≤N〈30天 0.75% 100%
30天 ≤N〈1年 0.50% 75% 30天 ≤N〈90天 0.50% 75%
1年 ≤N〈2年 0.30% 25% 90天 ≤N〈180天 0.50% 50%
N≥ 2年 0 - N≥ 180天 0 -
2.增加侧袋估值相关条款
2020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该规定自 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据此,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
3.其他事项
除上述事项以外,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
(二)调整方案的实施
根据《关于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及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完毕,并将据此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自2022年1月18日起,本基金将按调整后的条款执行,修订后的《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同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