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2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6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
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
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年7月5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7月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7月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7月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年7月5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申购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赎回开放期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定期开放赎回。本基金为双周定期可赎回基金,即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后,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每个自然月的5日、20日开放赎回,每个赎回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赎回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日办理该赎回业务的,则赎回开放期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2021年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期具体如下:
月份 该月第1次赎回开放日 该月第2次赎回开放日
7月 2021年7月5日 2021年7月20日
8月 2021年8月5日 2021年8月20日
9月 2021年9月6日 2021年9月22日
10月 2021年10月8日 2021年10月20日
11月 2021年11月5日 2021年11月22日
12月 2021年12月6日 2021年12月20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0%
50万元≤M<200万元 1.20%
2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注:M为投资金额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每一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14日 1.00%
14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180日≤N 不收取赎回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的标准收取。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范围
自2021年7月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542、B类基金代码:000543)、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2733)、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4449)、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390)、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492)、上银慧永利中短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754、C类基金代码:007755)、上银慧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284)、上银可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897)、上银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560)、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0)、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138)、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393)、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44)、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613、C类基金代码:009614)、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918、C类基金代码:009919)、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99)、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313)、上银慧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529)、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899)、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288、C类基金代码:011289)、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504、C类基金代码:011505)、上银慧嘉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465)。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转换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5.2.2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直接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申请转换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6)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7)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允许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也不允许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9)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11)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及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最新业务公告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及赎回后最低持有基金份额的规定。如投资人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余额,销售机构应要求投资人将余额部分一同转换。
(12)基金转换业务与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优先级等同。
(13)投资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4)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5)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业务介绍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自2021年7月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网上及微信)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其申购费率相同。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网上及微信)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定期定额申购费)。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敖玲
网址:http://www.boscam.com.cn
(2)上银基金电子直销平台
①上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https://trade.boscam.com.cn/etrading/
②上银基金微信服务号
微信号:“shangyinjijin”
7.2 代销机构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2)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乐源大街8号
客服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68号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4楼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三幢5层599室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客服电话:021-33635338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19C13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4)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1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亦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东大厦A座17层
客服电话:400-098-8511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1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1)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22)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上海农商银行大厦
客服电话: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2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同时可以拨打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相关事宜,或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上海证券为销售机构
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1年7月5日起,上海证券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99)、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138)、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44)、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504、C类基金代码:011505)、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613、C类基金代码:009614)和上银鑫尚稳健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332、C类基金代码:012333)。
一、自2021年7月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上银鑫尚稳健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从上海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上海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和公司最新公告中规定的费率执行。
2、除特别声明外,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之间以及上述基金与上海证券销售的上银基金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四、费率优惠活动
如上海证券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上述基金将自动参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将以上海证券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海证券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上海证券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上海证券网站:www.shzq.com;
2、致电上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4、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