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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月14日
送出日期:2023年1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兴益一年定开 基金代码 01165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5月28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契约型、定期开放
运作方式 开放频率 每年开放一次
式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年5月28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1 刘洋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1月2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年5月29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2 刘莹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7月6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年1月5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3 潘昱杉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9月5日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
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
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
其他 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六个月内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
终,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
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转出申请
金额后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在获取持有
投资目标
期收益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
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
存单、银行存款及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
金不直接投资股票等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
票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
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投资范围 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基金投资于债券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
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
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
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
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
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封闭期投资策略:资产配置策略、目标久期策略及凸性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
主要投资策略 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开放期投资策
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
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
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注:详见《天弘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
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金额(M) 收费方式
费用类型 备注
/持有期限(N) /费率
M<100万元 0.30%
100万元≤M<200万元 0.20%
申购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1000元/笔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 0.00%
注: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
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
其他费用
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1)本基金每一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
申购赎回申请,在封闭期内将无法进行申购和赎回。(2)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
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
的风险。(3)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生效
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
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转出申请金额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且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4)特定
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1)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
舍五入,当特定机构投资者巨额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发生大幅波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单日大幅波动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出现的特殊事件。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
流动性风险。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
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3)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
回风险。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
约定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4)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资产净
值较低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基
金资产净值较低,可能出现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继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件导致基金
无法继续存续。
2、其他风险:市场风险、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可能引起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税负增加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
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
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95046]
? 《天弘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天弘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