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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先进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04月13日
送出日期:2022年04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先进装备股票 基金代码 011685
基金简称C 创金合信先进装备股票C 基金代码C 011686
基金管理人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3月2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晗 2021年04月09日 2006年05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先进装备主题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先进装备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融资投资策略等策略。关于先进装备主题证券的界定:本基金所指的先进装备指具备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先进工业设施设备的行业以及围绕上述行业提供原材料、服务和产品的行业。先进装备代表未来新兴产业方向,是国家制造强国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基金界定的先进装备主题证券包括先进装备产业全产业链,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国防军工、航空航天、通信、计算机、电子、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钢铁、有色金属、以及化工等多个一级行业,并参考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研究机构的行业体系进行界定。 未来,由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先进装备概念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本基金将对影响先进装备主题涵盖范围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研究,适时对先进装备行业的涵盖范围进行动态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如个股经营范围或业务重点发生转变,致使其具有先进装备基本面特征,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充分分析后将其纳入先进装备主题股票范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注:特定投资群体适用的费率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C 0.50%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
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特有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范围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详见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
购份额的期限不少于3 年。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
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
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满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
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
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
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
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
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非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单一主题-先进装备主题,主题投资集中度相
对较高。本基金须承受政府政策变化、行业基本面变化等影响先进装备主题投资效果的各种因素可
能带来的风险。此外,当先进装备主题相关行业证券整体表现较差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将受影
响。
2、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
相关的风险。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
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3、 与投资金融衍生品相关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
(1)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
1)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
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出现极端行情,市场
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导致保证金不足,在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的情形下,保证金账户将被强制平仓,
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2)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基差风险。因存在基差风险,在进行
金融衍生品合约展期的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基差异常变动而遭受展期风险。
3)第三方风险。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
①对手方风险。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于金融衍生品合约,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
风险控制能力强的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因所选择的经纪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
破产清算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失。
②连带风险。为基金资产交易金融衍生品进行结算的交易所或登记公司会员单位,或该会员单
位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相关交易场所
对该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基金资产可能因相关交易保证金头寸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
失。
(2)投资股票期权的特定风险
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股票期权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因保证金不足、备兑证
券数量不足或持仓超限而导致的强行平仓风险;股票期权具有高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
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在内的第三方风险;以及各
类操作风险。
4、 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
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与存托凭证相关的风险
1)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
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
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2)本基金买入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入存托协议,成为存托
协议的当事人。存托协议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商议等方式进行修改,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
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
3)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红筹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不能以股东身份直接行使股
东权利;本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人享有并行使分红、投票等权利。
4)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
基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存托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
人、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本基金生效。本基金可能无法
对此行使表决权。
5)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等
情形,本基金可能存在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6)存托人可能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7)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证券,本基金持
有的存托凭证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
为本基金提供相应服务等风险。
5、 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
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400-868-0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