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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越优势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4月10日
送出日期:2023年4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恒越优势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 011815
基金管理人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2021-03-30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日 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2021-03-30
经理的日期 叶佳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8-16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2023-04-07
经理的日期 吴海宁
证券从业日期 2017-07-04
其他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混合型(偏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具备核心竞争优
势的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
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
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股指期货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
核心竞争优势、估值合理性等维度,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上市
公司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精选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即由于具有较高的竞
争壁垒优势、或具有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或具有领先的商业盈利模式等,公司能够
保持长期持续的核心竞争优势。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及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
增长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元 1.50% -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50% -
M≥500万元 1000元/笔 -
N<7日 1.50% -
7日≤N<30日 0.75% -
赎回费
30日≤N<365日 0.50% -
N≥365日 0.00% -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除面临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风险之外,还具有如下特有风
险:
(1)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
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2)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投资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
还面临存托凭证发行机制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受其基础资产的质量及所产生的现金流等因素
的影响可能面临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评级下调风险及流动性等风险,这些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及
产品的流动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场内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
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
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6)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争议解决方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
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日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
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hengyuefund.com] [客服电话:400-921-7000]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