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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越短债债券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7月8日
送出日期:2022年7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恒越短债债券 基金代码 011919
下属基金简称 恒越短债债券A 下属基金代码 011919
基金管理人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6-08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21-06-08
理的日期 叶佳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8-16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22-07-08
理的日期 周慕华
证券从业日期 2016-08-2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
投资于短期债券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投资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等债券资产。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金流
动性等影响市场利率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新券发行情况,综合分析市场利
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息差
策略等,在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主要投资短期债券,
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除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以
外的信用债采用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主体评级。本基金投资于
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80%-10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
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0-20%。对于没有债项评级的信用债,上述评级参照主体
评级。本基金对信用债券评级的认定,将参照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
信评级机构发布的最新评级结果。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1、A级基金份额指A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6月8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
增长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3、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率
M<100万元 0.40% -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500万元 0.30% -
M≥500万元 1000元/笔 -
N<7日 1.50% -
赎回费 7日≤N<30日 0.10% -
N≥30日 0.00% -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除面临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风险之外,还具有如下特有风
险:
(1)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受其基础资产的质量及所产生的现金流等因素
的影响可能面临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评级下调风险及流动性等风险,这些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及
产品的流动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2)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商进行场
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
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争议解决方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
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
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日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
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hengyuefund.com 客服电话:400-921-7000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