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司旗下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越短债债券”)及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于2024年12月3日分别通过银行间市场卖出了2024年陕西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期)(地方政府债)。恒越短债债券的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债券的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
现将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基金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交易数量(单位:张) 全价交易金额(单位:元)
恒越短债债券 2471242.IB 24陕西债43 100,000 10,020,640.88
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 100,000 10,020,640.88
以上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已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0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