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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裕丰利率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裕丰利率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19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 券投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以及《建信裕丰利率债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 》、《建信
裕丰利率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3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裕 丰利率 债三 个月定 期开 放 债 券
A
建信裕 丰利率 债三 个月定 期开 放 债 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946 01194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是 是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免长
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业务时除外。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业务时,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
代销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 3:00)之前,其基金份额转换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
如果投资人提出的转换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
基金份额转换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投资者
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的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
基金。
3、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转换时除外。
4、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机构办理转换业
务时,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为 10 份,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
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转入的最低金额具体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的相关公告。
5、 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他法律文件和公告。
6、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并公
告。
7、具体信息可咨询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本基金转换业务
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www.ccbfund.cn
4.2 场外代销机构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封闭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
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
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
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依法对上述转换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
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咨询方式: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本公司官方网站地址: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