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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汇荣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汇荣三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195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6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广发
汇荣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广发汇荣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年9月6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14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2,759,059.5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2年度的第3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年9月14日
除息日 2022年9月14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年9月1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2年9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 2022年9
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
效日或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日次日三个月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
前公告说明。 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开
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
基金合同生效日三个月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
日(含)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
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9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
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
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
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
金投资收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
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
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
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
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