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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2月13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限额,现将相关修改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拟将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限额调整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进行调整,则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约定为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约定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某类或某只资产管理产品持有本基金的金额或份额数量进行限制并有权拒绝其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二、相关基金名单
基金 托管人
南方旺元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永元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月月享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固元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稳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募说明书条款的修改
对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的如下内容进行修改:
将原文:“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修改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若某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约定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某类或某只资产管理产品持有本基金的金额或份额数量进行限制并有权拒绝其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注: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条款表述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招募说明书内容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限额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