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
基金主代码 0127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21年7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中证光伏产业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A 平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
码
012722 012723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52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1年6月28日
至2021年7月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年7月1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3,485
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中证光伏产业
指数A
平安中证光伏产业
指数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6,363,507.46 124,725,769.23 141,089,
276.6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
位:元) 3,047.56 13,108.58 16,156.14
募集份额 (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16,363,507.46 124,725,769.23 141,089,
276.69
利息结转的份额 3,047.56 13,108.58 16,156.14
合计 16,366,555.02 124,738,877.81 141,105,
432.83
其中: 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10,001,800.18 - 10,001,
800.18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61.1112% - 7.0882%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
其中: 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4,980.43 15,803.16 20,783.59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304% 0.0127% 0.014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年7月14日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资金类别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
10,001,
800.18 7.0882% 10,001,800.18 7.0882% 不少于三年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基金管理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其他 -
合计 10,001,
800.18 7.0882% 10,001,800.18 7.0882% 不少于三年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