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绪言............................................................................................................3
第二部分 释义............................................................................................................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2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4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5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6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6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6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6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7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8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89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06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4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26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2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129
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 年第 1 号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证监许可 【2018】 1636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
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环
境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造成的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
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信用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运
作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
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
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采用证券公司交易模式和结算模式, 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
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
基金进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信息系统风险、操作风险、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果投资,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
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发行人、境外发行人、存托凭证发
行机制和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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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
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 50%比例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
绩表现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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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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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泰星元价值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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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注册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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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
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
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
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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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
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6、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7、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8、销售服务费:指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 C 类基金份
额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1、元:指人民币元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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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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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02-1003 室
成立时间:2014 年 8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注册资本:16,66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21-20521111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
深圳派特纳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4%
深圳前海山小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16%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55 号文批准,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2017 年 9 月,因公
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由“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泰证
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342 号文批准,本公司获得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和监事成员
黄文卿先生,硕士研究生,董事长。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分
析研究员、衍生产品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固定收益业务投资经理,上海国
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金融市场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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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目前职务。
章飚先生,博士研究生,董事,2014 年 8 月起履行董事职务。曾任安徽财
经大学计算机老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研究员、新产
品开发小组组长、衍生产品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中泰证券(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0 年 6 月离任董事长, 继续作为董事履行职务。
张晖女士,硕士研究生,董事,2016 年 4 月起履行董事职务。曾任山东省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交易部经理、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主任、部长,企业文化部总经理,信访办公室主任(兼),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党务工作部部长, 纪委副书记。 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工会副主席、
董事会秘书。
胡开南先生,本科学历,董事,2021 年 4 月起履行董事职务。曾任济南铁
路分局济西机务段计算机室员工;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红荔路营业部经理
助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员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
证券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总部高级业务经理、风险控制部高级业务经理,风控合
规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首席风控经理。现任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林涛先生,博士研究生,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起履行董事职务。现任厦
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厦门大学管理会计研究中心教授。
孙海昕女士,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监事,2014 年 9 月起履行监事职务。
曾任山东银行学校实验银行职员;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展业证券营业部财务
部经理,证券总部财务部副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登
记结算部副总经理、 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运营中心总经理。
2、高级管理人员
徐建东先生,大学本科,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曾任泰安市信托投资公
司上海证券业务部交易员,泰安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副经理,中泰证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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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上海赤峰路营业部总经理、济南山大路营业部总经理、莱芜管理总部
总经理、 济南第二管理总部总经理、 泰安管理总部总经理、 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
北京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
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目前职务。
王洪懿先生, 大学本科, 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兼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曾任华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职员,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2018 年 7 月
至今,担任目前职务。
应晨奇先生,硕士研究生,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曾任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清算中心清算员、资产管理总部风控经理、清算中心主任、登记结算中
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运营管理总部董事副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董事副总
经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2019 年 6 月至今,担
任目前职务。
3、本基金基金经理
姜诚先生,清华大学金融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现任基金业务
部总经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总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中
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2018 年 12 月 5 日至今担任中
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 20 日至今
担任中泰玉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9 月 6
日至2021年3月22日担任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1 年 2 月 8 日至今担任中泰兴诚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4、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徐建东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介绍。
应晨奇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介绍。
王洪懿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介绍。
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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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敏先生,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史少杰先生,总经理助理。
姜诚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基金经理的介绍。
李玉刚先生,研究部总经理。
5、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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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2)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