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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创新医药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98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982)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至2021年10月26日(含当日)。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信息请详见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