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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6日
2021-09-16 来源: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金融债3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131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鑫元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鑫元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05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2021年9月7日
至2021年9月1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年9月1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1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00,011,018.3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65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100,011,018.37
利息结转的份额 0.65
合计 1,100,011,019.02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1,517.8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1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年9月15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份数、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份数均包括利息结转的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至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