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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稳福短债14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0月17日
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招商稳福短债14天
基金简称 滚动持有债券发起基金代码 013753
式
招商稳福短债14天
下属基金简称 滚动持有债券发起下属基金代码 013754
式C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0月27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申购,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4天滚动运作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年10月27日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向霈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7月3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
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其他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
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短期债券
投资目标
资产,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
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现金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
投资范围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评级在AA+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其中评级为AAA的信
用债投资占信用债的比例为50%-100%,评级为AA+的信用债投资占信
用债的比例为0-50%。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或债项评级
为短期信用评级的,依照其主体评级。评级信息参照资信评级机构发布
的最新评级结果,评级机构不包含中债资信。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
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逐步卖出。
本基金所指短期债券为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397天(含)的债券
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
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动性及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变化、货币政策、债券供求等因素,持续
研究债券市场运行状况、研判市场风险,制定债券投资策略,挖掘价值
主要投资策略
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业绩比较基准
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风险收益特征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持有期限
(N)
N< 7天 1.5% -
赎回费
7天≤ N 0% -
注:1、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采用14天滚动持有的运作方式,原则上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0.20%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
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其他费用
4、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
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
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
失。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
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
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
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
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4、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自动进入下一运作期风险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
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故投资者将面临在运作期到期前无法赎回的风险,以及错
过运作期到期日以至未能赎回而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
5、单个运作期内实际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不确定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为招商稳福短债14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每份基金
份额,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
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后的第14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28天(如该日为非工
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以此类推。
考虑到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投资者在单个运作期内,实际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可能长
于或短于14天。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债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
购买力风险;(5)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6)再投资风险;(7)债券回购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信用风险;
4、管理风险;
5、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7、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院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稳福短债14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稳福短债14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稳福短债14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