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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12月15日
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信利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4105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年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
基金经理 魏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07月14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在每个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时,则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长城信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注重风险和流动性管理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3)信用债投资策略 (4)骑乘策略 (5)杠杆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0.6%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3%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6%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4%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16%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份额
N≥7天 0% 场外份额
注:投资者多次认/申购,认/申购费率按每笔认/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 0.1%
托管费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市场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
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利
率风险;(3)再投资风险;(4)购买力风险;(5)信用风险;(6)公司经营风险;(7)经济周期风险。
2、流动性风险
3、管理风险
4、特有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
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
及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
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
前偿付风险。
(3)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在每个开放期最后
一个开放日日终,如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有效赎
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时,则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
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4)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
生效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投资者需在开放期内提出申购赎回申请,
在封闭期内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5)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
超过50%,则本基金可能将存在投资者集中度持续较高的情况。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
注:详情请见《长城信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风险揭
示”。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中争议的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68-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