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2021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对报告中“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中投资者以1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的金额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更正为“0.80%”,以1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的金额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更正为“0.08%”,详细如下:
(八)认购费用
1、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1.20%
1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每笔1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0.12%
100万≤M<500万 0.08%
M≥500万 每笔1000元
注:养老金客户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