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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鑫怡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销售对象
本基金由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调整为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销售(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二、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修订项目
第一部分 前言
第二部分 释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原基金合同
七、本基金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含公
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
18、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
(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
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
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其他相
关公告中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基金合同
删除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
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
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
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
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
称。基金管理人有权对销售对象的
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或调整,具体
销售对象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
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
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其他相
关公告中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
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
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
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
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
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
认定为准。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
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
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
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内容
修订项目
重要提示
第二部分 释义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原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含公募
资产管理产品)销售。
18、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
(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
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
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其他相
关公告中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招募说明书
删除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
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
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
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
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
称。基金管理人有权对销售对象的
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或调整,具体
销售对象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
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
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其他相
关公告中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
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
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
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
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
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
认定为准。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
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
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
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删除: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
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
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新增:
3、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
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
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
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
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
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
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
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