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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丰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22日起,调低泰康丰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调低托管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将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率由0.10%调整为0.05%。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作出如下修改:
将原文: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托管费率的调整自2023年9月22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对应内容相应修改,并同步更新了本基金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信息。
2、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调低托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3、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