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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航瑞华 ESG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航瑞华 ESG 一年定开债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45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 3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航瑞华 ESG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瑞华 ESG 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航瑞华 ESG 一年定开债发起
A
中航瑞华 ESG 一年定开债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552 014553
注:(1)中航瑞华ESG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1〕3745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2年 3 月 15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份额级别 中航瑞华 ESG 一年
定开债发起 A
中航 瑞 华 ESG 一
年定开债发起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99,999,000.00 10,000,000.00 1,009,999,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
币元) 0.00 0.00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999,999,000.00 10,000,000.00 1,009,999,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0.00 0.00
合计 999,999,000.00 10,000,000.00 1,009,999,000.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
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100.00% 0.9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
基 金 管 理 人 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
认 购 中 航 瑞 华
ESG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 管 理 人 固 有 资
金 作 为 本 基 金 的
发起资金,自本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日起,认购的基
金 份 额 持 有 期 限
不少于三年。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
认的日期 2022年 3 月 16 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零;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零。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 有 份 额 占 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0.99% 10,000,000.00 0.99% 不少于三年
基金管 理 人 高 级 管 理
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0.99% 10,000,000.00 0.99% 不少于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