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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兴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8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建信兴衡优选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 014781
下属基金简称 建信兴衡优选一年持有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4782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6月2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最短持有一年
基金经理 姜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23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建信兴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积极发挥选股优势,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由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和融资策略九部分组成,具体策略如下: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遵循“自上而下”的投资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 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等因素,考察行业运行周期、发展空间等,重点关注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行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努力挖掘质地优秀、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以期通过基金管理人的选股能力获得长期可重复的超额收益(Alpha收益)。 本基金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选择估值合理、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 较大成长空间的个股进行投资。定性分析主要基于投研团队对公司的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包括所属细分行业情况、市场供求、商业模式、核心技术等内容,深入分析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竞争优势,综合考虑公司的估值水平和未来盈利空间。定量分析主要根据相关财务指标,如营业利润率、净利率、每股收益(EPS) 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等,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并综合利用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折现现金流法(DCF)等方法对公司进行合理估值。 (3)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将综合比较并选择港股市场中优质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A 股稀缺性行业个股,包括优质中资公司(如国内互联网及软件企业、 国内部分消费行业领导品牌等)、A 股缺乏投资标的行业; 2)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为市场龙头; 3)符合内地政策和投资逻辑的主题性行业个股; 4)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理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提高组合久期,以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公司债等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类属债券,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类属债券,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并通过信用风险、内含选择权的价值分析和管理,获取适当的收益。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对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转债进行重点选择,并在对应可转换债券估值合理的前提下集中投资,以分享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同时,本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财务压力、融资安排、未来的投资计划等方面判断上市公司对转股价的修正和转股意愿。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五)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七)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九)融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
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4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于股票型基金。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
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
风险。
3、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4、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蕴含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
险等。
5、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
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或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
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
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6.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最短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
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含当日)之后,方可申请赎回业务。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前,基金份
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使用的法律”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ccbfund.cn][客服电话:400-81-95533]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