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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鑫元悦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销售对象 及申购业务限额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并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鑫元悦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12日起,调整鑫元悦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限额,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调整本基金销售对象
本基金将销售对象调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调整申购业务限额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将按规定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限额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x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咨询相关事项。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