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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吴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东吴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七)临时报告”第22项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时,基金管理人应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截至6月10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予以关注。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费),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人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