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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51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3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发起A 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发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139 015140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243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2年2月28日
至2022年3月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2年3月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465
份额级别 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发起A 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发起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452,738.22 6,135,030.31 19,587,768.5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637.63 422.89 2,060.52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3,452,738.22 6,135,030.31 19,587,768.53
利息结转的份额 1,637.63 422.89 2,060.52
合计 13,454,375.85 6,135,453.20 19,589,829.05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9,901,375.13 100,013.88 10,001,389.0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3.5922% 1.6301% 51.054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于2022年3月1日认购,认购费用1000元 于2022年3月1日认购,此份额无认购费 该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454,499.08 413,055.13 867,554.2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3781% 6.7323% 4.4286%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2年3月8日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50万份。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1,389.01 51.05% 10,001,389.01 51.05%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389.01 51.05% 10,001,389.01 51.05%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或赎回的开始时间。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使用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