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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泰新能源优选1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1月21日证监许可〔2022〕184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2年7月2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9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同泰新能源优选1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泰新能源优选1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同泰新能源优选1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本基金拟任管理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拟任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延期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2年9月9日延期至2022年9月23日,即2022年9月24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22年7月4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及规定媒介上的《同泰新能源优选1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同泰新能源优选1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同泰新能源优选1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30-1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ongtaiamc.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管理人员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