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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稳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9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8日生效。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3月22日起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同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作相应修改。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简称:国寿安保稳信混合E;代码:015406),本基金现有的A类及C类份额保持不变,三类份额分别设置不同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份额(现有份额)或E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A类或C类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仍然保留为对应的A类或C类份额。
1、申购费
本基金E类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E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50%
Y≥30日 0
对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E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将在特定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网站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43、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
取认(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43、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
取认(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且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类
别
44、E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且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
情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
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申)购时收取认
(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且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费,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 称为C类基金份
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
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
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申)购时收取认
(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且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费,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10%,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且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 称为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
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
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
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
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本基金
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和赎回
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和赎回费,不收取申购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本基金
根据收费方式等不同划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
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
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额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和赎回费,
不收取申购费。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
复【1996】14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8,365,585,227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01号
二、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4378241.8502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1996年2月7日至长期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A类或C类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3、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
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H=E×0.10%÷当年天数H为C类基金
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C类基金份
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E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本基金销
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H=E×0.10%÷当年天数H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C类
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E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
的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H=E×
0.30%÷当年天数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
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
将有所不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和E类基金份额收
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
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已一并更新。
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其他部分不作修改。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22年3月22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基金合同》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述《基金合同》修改事宜报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5、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258-258)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