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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2年4月8日
送出日期:2022年4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昇利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5551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开放期指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5至2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说明。
基金经理 高春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4月30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内,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若发生基金资产
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封闭期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债券的类属配置、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杠杆放大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3)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按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泰达宏利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9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万元 0.06% 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250万元 0.04% 养老金客户
250万元≤M<500万元 0.02% 养老金客户
M≥500万元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M<100万元 0.60%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250万元 0.40% 非养老金客户
250万元≤M<500万元 0.2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万元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08% 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250万元 0.06% 养老金客户
250万元≤M<500万元 0.04% 养老金客户
M≥500万元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M<100万元 0.80%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250万元 0.60% 非养老金客户
250万元≤M<500万元 0.4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万元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0% -
7天≤N<30天 0.75% -
N≥30天 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详见《泰达宏利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13部分“基金的费用与
税收”。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基金法
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除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外,债券
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
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进行运作,封闭期长度为1年,封闭期内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也不上市
交易;在某个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开放期的时
长为5至20个工作日。因此,在封闭期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
动性约束。
2、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低于三年(基金合同成立不满三年提前终止
的情形除外)。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
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
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内,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若发生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
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3、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达到或超过50%的风险
(1)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如果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当单一投资者巨额
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份额基金财产,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发生大幅波动。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日大幅波动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出现的特殊事
件。
(2)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如果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
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3)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如果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
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
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成
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
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
受利率波动发生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
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
险和履约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存在市场风险、基差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1)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
(2)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
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
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
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mfcteda.com][客服电话:400-698-
8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