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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集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广发集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集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集祥债券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5606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560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8月5日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2023年4月1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特此提示。
三、其他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 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