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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升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于2023年10月20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3年10月20日完成,修订后的《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3年10月20日起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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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efund.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