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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6063
7天持有发起式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6月29日-
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可申购,对每份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
有期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年6月29日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李邦长
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3月20日
注:本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固定收益类)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力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跟踪偏离度以及跟踪
投资目标
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
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非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券、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短期融资券(含超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
投资范围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
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
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1、优化抽样复制策略
2、替代性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
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本基金不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别
管理费0.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
0.20%销售机构
务费
审计费
15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息披
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其他费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
用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
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
险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主要投资同业存单带来的风险、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同业存单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
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
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等)、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
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
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
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2、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3、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4、标的指数回报与同业存单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5、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6、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
7、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8、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9、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10、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11、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12、《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金融仲裁院,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