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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永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永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1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景泰永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景顺长城景泰永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6 日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永利纯债债
券 A
景顺长城景泰永利纯债债券
C
下属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6126 016127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和转换业务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种。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参见招募说明书第十三部分),不收取申购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也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其他投资者)
申购费率(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以下 0.50% 0.05%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30% 0.03%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元/笔 500 元/笔
注: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明细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7 日以上(含) 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景泰永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
32-4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
32-42 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电话:010-66637271
传真:010-65559215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仅在平安银行旗下行 E
通平台销售)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1 号
楼 49 楼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梁美娜
电话:021-60812919
传真:021-608199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7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
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
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宋丽雪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2年9月2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2022年9月26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转换本基金的,享受申购和转换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本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间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7、本基金自2022年9月26日起开通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景泰永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