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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8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 基金代码 010418
基金简称A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A 基金代码A 010418
基金简称C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C 基金代码C 016234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09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止。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沈犁 2022年04月07日 2014年03月01日
其他 根据《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届满后,即2021年12月9日起,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称景气行业是指景气程度高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主要包括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契合政府政策目标、周期向上以及受各种内外因素驱动,如行业的重大产品创新、技术突破等而引起高景气程度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筛选景气行业。定性方面主要分析以下四个要素: 1)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契合程度,是决定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力量;
2)政府的政策目标,将对行业的景气程度产生重大影响; 3)各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周期性波动存在密切联系,同时,由于各行业自身特点和运行规律的不同,因此,经济周期中的各个阶段,将对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造成不同的阶段性影响; 4)行业的各项内生因素,包括行业的重大产品创新、技术突破等,从而能够创造新的需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本基金将在对以上影响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以行业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及变化趋势等定量指标判断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并通过与市场平均水平和行业历史水平的比较,优选出景气程度高或趋势向好的景气行业。 股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采用价值成长策略(GRAP),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指标,在景气行业中选择估值合理且确定性成长空间大的个股。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债券投资策略上,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本基金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A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C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9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
长率,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注:本基金自2022年7月18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增加C类基金份额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
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1.20% -
100万≤M 0.80% -
300万≤M 0.40% -
M≥500万 1000.00元/笔 -
申购费(前收费) M 1.50% -
100万≤M 1.00% -
300万≤M 0.50% -
M≥500万 1000.00元/笔 -
赎回费 N 1.50% -
7天≤N 0.75% -
30天≤N 0.50% -
N≥180天 0.00% -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 1.50% -
7天≤N 0.50% -
N≥30天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5,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和
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
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8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
购买力风险;(7)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2、管理风险
3、估值风险
4、流动性风险
5、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封闭运
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属于股票仓位偏高且
相对稳定的基金品种,受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较大,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
值表现将受到影响。
本基金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的股票
投资业绩与本基金界定的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相关性较大,需承担相应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比如债务人
违约可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
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资
产风险小,反之则风险高。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
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
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1)存托凭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的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人、托管人等多个法律主体,其交易结构及原理与股
票相比更为复杂。存托凭证属于市场创新产品,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尚无先例,其未来的交易活跃程
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存在
大幅波动的风险。
(2)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
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
外基础证券。
(3)存托凭证存续期间的风险
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
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存托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人、
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其投资者生效。存托凭证的投资者
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
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
形,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可能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4)退市风险
存托凭证退市的,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证券,存托凭证无法转到
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投资者提供相应服务
的风险。
(5)其他风险
存托凭证还存在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
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
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
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施更加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投资者门槛高;随着后期上市企业的
增加,部分股票可能面临交易不活跃、流动性差等风险;且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
成一致性预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成交的风险。
(2)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短、退市速度快、退市情形多,且不再设置暂停上
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集中投资风险
因科创板上市企业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
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
(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
止。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
变。
6、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
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财通基金官方网站[www.ctfund.com][客服电话:400-820-9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