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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本公司”)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对《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分别为004683和016352。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 < 7 日 1.5%
7 日≤N<30 日 0.5%
N ≥30 日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其他销售机构
(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http://www.jrj.com.cn/
(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s://www.licaike.com/
(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s://www.noah-fund.com/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s://www.zlfund.cn/,http://www.jjmmw.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s://fund.eastmoney.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s://www.ehowbuy.com/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http://www.fund123.cn/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1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1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12)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https://www.chtfund.com/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funds.com/
(1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网址:http://www.windmoney.com.cn/
(1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0-4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1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s://www.lufunds.com/
(1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s://www.yingmi.cn/
(1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https://www.ifastps.com.cn/
(1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https://www.amcfortune.com/
(2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网址:https://www.duxiaoman.com/
(2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户服务热线:010-62675369
网址:http://www.xincai.com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2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s://www.yibaijin.com
(2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http://www.puyifund.com/
(2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https://www.hgccpb.com/
(27)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网址:http://www.huaruisales.com/
(28)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2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30)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3928
网址:https://www.simuwang.com/
(3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36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热线:400-999-8800
网址:https://www.webank.com/
(3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户服务热线:400-609-9200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33)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户服务热线:021-60608989
(3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3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3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国际中心37层(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客服热线:95571
网址:https://www.foundersc.com/
(3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http://www.jhzq.com.cn/
(3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0)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址:http://www.ciccwm.com/
(4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4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4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
法定代表人:曹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http://www.cgws.com/cczq/
(4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4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4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49)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
法人:张海文
客服电话:95390
官网地址:www.crsec.com.cn
(5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热线: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5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
(5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公司网址: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5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95323
公司网址:http://www.cfsc.com.cn/
(5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热线: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三、《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也将一并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日
附件:《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 修改后的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55、销 售 服 务 费 :指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计 提 的 ,用 于
本基 金市场 推广 、 销售以 及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服
务的费用
56、A 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 取申 购
费 用 但 不 从 本 类 别 基 金 资 产 中 计 提 销 售 服 务
费、 赎 回时 根据持 有期限 收取 赎回费 用的基 金
份额类别
57、C 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 提
销售 服务费 而不 收取申 购费用 、 赎回 时根据 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8、基金份 额类别 :指根 据申购 费用、赎 回费 用、
销售 服务费 用收 取方式 等不同 将本 基金基 金份
额 分为 不同的 类别, 各 基金 份额类 别分别 设置
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 根据申 购费 用、赎回 费用、销 售服 务费收
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
投资人 申购时 收取 申购费 用但不 从本 类别基 金
资产 中计 提销售 服务费 、 赎回 时根据 持有期 限
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 份额;从 本类 别
基 金 资 产 中 计 提 销 售 服 务 费 而 不 收 取 申 购 费
用、赎 回时 根据持 有期限 收取 赎回费 用的,称 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 份额分 别设置 代码 。 由
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 金 A 类和 C 类基 金份
额将分别 计算 基金份 额净值 ,计算 公式为 :计算
日 某 类 别 基 金 份 额 净 值=该 计 算 日 该 类 别 基 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 售在 外的该 类
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 有关基 金份 额类别 的具体 设置 以及费 率
水平 等由 基金管 理人确 定, 并 在招募 说明书 中
公告。
基金管 理人可 根据 基金实 际运作 情况 , 在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无 实 质 不 利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
经与 基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 增加 新的基 金份 额
类别 ,或取消 某基 金份额 类别,或 对基 金份额 分
类办 法及 规则进 行调整 并公 告, 不需 召开基 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 申购 、赎回价 格以申 请当 日
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 申购 、赎回价 格以申 请当 日
收市 后计算 的各 类基金 份额净 值为 基准进 行计
算;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 计算, 保 留到小 数点 后 4
位,小 数点后 第 5 位 四舍五 入,由此 产生 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
况,经中 国证监 会同 意,可以 适当延 迟计 算或公
告。
2、申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及 余 额 的 处 理 方 式 :本 基 金
申 购份额 的计 算详见 《招募说 明书 》。 本基金 的
申购 费率 由基金 管理人 决定 , 并在招 募说明 书
及 基金产 品资料 概要 中列示 。 申购的 有效 份额
为 净申购 金额 除以当 日的基 金份 额净值 , 有 效
份 额单 位为份 , 上述计 算结 果均按 四舍五 入方
法,保留 到小数 点后 2 位,由此 产生的 收益 或 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 计算, 保 留到小 数点 后 4
位,小 数点后 第 5 位 四舍五 入,由此 产生 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
殊情况 ,经中国 证监 会同意 ,可以适 当延 迟计算
或公告。
2、申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及 余 额 的 处 理 方 式 :本 基 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费 率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决 定 ,并
在招 募说明 书及基 金产 品资料 概要中 列示 。 申
购的 有效份 额为 净申购 金额除 以当 日的基 金份
额净值 ,有效份 额单位 为份 ,上述计 算结果 均按
四舍五 入方法 ,保留 到小数 点后 2 位 ,由此 产 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4、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 的申购 费用由 申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投资 人承担 , 不列 入基金 财
产。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 期赎回 :当基 金管理 人认为 支付 投 资
人的赎回 申请 有困难 或认为 因支 付投资 人的赎
回申 请而进 行的财 产变 现可能 会对基 金资 产净
值 造成较 大波 动时, 基 金管理 人在 当日接 受 赎
回比例 不低于 上一开 放日 基金总 份额的 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
的赎回 申请, 应 当按 单个账 户赎回 申请 量占 赎
回申请 总量 的比例 ,确定当 日受 理的赎 回份额 ;
对于 未能赎 回部分 , 投资 人在提 交赎回 申请 时
可以 选择延 期赎 回或取 消赎回 。 选择 延期赎 回
的,将 自动 转入下 一个开 放日 继续赎 回,直到 全
部赎回为 止;选择 取消 赎回的 ,当日未 获受 理的
部 分赎回 申请 将被撤 销。 延期 的赎 回申请 与下
一 开放 日赎回 申请一 并处 理, 无优 先权并 以下
一 开 放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基 础 计 算 赎 回 金
额,以此 类推 ,直到全 部赎回 为止 。 如投资 人在
提 交赎 回申请 时未作 明确 选择, 投 资人未 能赎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十、 暂停 申购或 赎回 的公告 和重新 开放 申购 或
赎回的公告
。。。。。。
2、如 发 生 暂 停 的 时 间 为 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于
重新 开放日 , 在指 定媒介 上刊登 基金 重新开 放
申购 或赎 回公告 , 并公布 最近 1 个开放 日 的 基
金份额净值。
3、如 发 生 暂 停 的 时 间 超 过 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提前 1 个工作 日在 指定媒 介刊登 基金 重新开 放
申购 或赎 回的公 告, 并在 重新 开始办 理申购 或
赎回的开 放日公 告最 近 1 个工 作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 期赎回 :当基 金管理 人认为 支付 投 资
人的赎回 申请 有困难 或认为 因支 付投资 人的赎
回申 请而进 行的财 产变 现可能 会对基 金资 产净
值 造成较 大波 动时, 基 金管理 人在 当日接 受 赎
回比例 不低于 上一开 放日 基金总 份额的 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
的赎回 申请, 应 当按 单个账 户赎回 申请 量占 赎
回申请 总量 的比例 ,确定当 日受 理的赎 回份额 ;
对于 未能赎 回部分 , 投资 人在提 交赎回 申请 时
可以 选择延 期赎 回或取 消赎回 。 选择 延期赎 回
的,将 自动 转入下 一个开 放日 继续赎 回,直到 全
部赎回为 止;选择 取消 赎回的 ,当日未 获受 理的
部 分赎回 申请 将被撤 销。 延期 的赎 回申请 与下
一 开放 日赎回 申请一 并处 理, 无优 先权并 以下
一开放 日的该 类基 金份额 净值为 基础 计算赎 回
金额 ,以此 类推,直 到全部 赎回 为止。 如 投资人
在提 交赎回 申请时 未作 明确选 择, 投资 人未 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十、 暂停 申购或 赎回 的公告 和重新 开放 申购 或
赎回的公告
。。。。。。
2、如 发 生 暂 停 的 时 间 为 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于
重新 开放日 , 在指 定媒介 上刊登 基金 重新开 放
申购 或赎 回公告 , 并公布 最近 1 个开放 日 的 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 发 生 暂 停 的 时 间 超 过 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提前 1 个工作 日在 指定媒 介刊登 基金 重新开 放
申购 或赎 回的公 告, 并在 重新 开始办 理申购 或
赎回的开 放日公 告最 近 1 个工 作日的 各类 基金
份额净值。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 京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 国 际 金
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 表人: 陶 以平 (代为履 行法定 代 表 人 职
权)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 京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 国 际 金
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 建省福 州市 台江区 江滨中 大 道 398 号
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 出 现 或 需 要 决 定 下 列 事 由 之 一 的 ,应 当 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2、以下情 况可由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协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且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无 实 质 性 不 利 影 响 的 前 提
下,调 整本 基金的 申购费 率、调 低赎回 费率或 变
更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1、当 出 现 或 需 要 决 定 下 列 事 由 之 一 的 ,应 当 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 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的报 酬标 准 或
提高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 况可由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协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且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无 实 质 性 不 利 影 响 的 前 提
下 ,调 整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调 低 赎 回 费 率 、销
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 额净值 是按 照每个 工作日 闭市 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除 以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的 余 额 数 量 计
算, 精确到 0.0001 元, 小 数点后 第 5 位 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 理人每 个工 作日计 算基金 资产 净值及 基
金份 额净 值, 经基 金托管 人复 核, 并按 规 定 公
告。
2、 基金管 理人应 每个 工作日 对基金 资产 估 值 。
但基金管 理人 根据法 律法规 或本 基金合 同的规
定暂 停估值 时除外 。 基金 管理人 每个工 作日 对
基金 资产估 值后 , 将基金 份额净 值结 果发送 基
金托 管人 ,经基金 托管人 复核 无误后 ,由基金 管
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将采取 必要 、适当、合
理的措 施确 保基金 资产估 值的 准确性 、及时性 。
当基 金份额 净值小 数点 后 4 位以 内 (含第 4 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四、估值程序
1、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是 按 照 每 个 工 作 日 闭 市
后 , 该类基 金资 产净值 除以当 日该 类基金 份 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 0.0001 元 ,小数点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 金财
产承担。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 理人每 个工 作日计 算基金 资产 净值及 各
类基 金份 额净值 ,经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并按规 定
公告。
2、 基金管 理人应 每个 工作日 对基金 资产 估 值 。
但基金管 理人 根据法 律法规 或本 基金合 同的规
定暂 停估值 时除外 。 基金 管理人 每个工 作日 对
基金 资产估 值后 , 将各类 基金份 额净 值结果 发
送基 金托 管人,经 基金托 管人 复核无 误后,由 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将采取 必要 、适当、合
理的措 施确 保基金 资产估 值的 准确性 、及时性 。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 4 位以 内(含 第
4 位)发 生 估 值 错 误 时 ,视 为 该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错误。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资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 产净值 和基 金份额 净值由 基金 管理人 负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 个开放 日交 易结束 后计算 当日 的基金 资
产 净 值 和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并 发 送 给 基 金 托 管 人 。
基金托管 人对净 值计 算结果 复核确 认后 发送给
基金管 理人 , 由基金 管理人 对基 金净值 予以 公
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 产净值 和各 类基金 份额净 值由 基金管 理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
理人应 于每个 开放 日交易 结束后 计算 当日的 基
金资 产净 值和各 类基金 份额 净值并 发送给 基金
托管人 。 基金托 管人 对净值 计算结 果复 核确认
后发送 给基 金管理 人, 由基 金管 理人对 基金 净
值予以公布。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 同》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4、《基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会 计师 费 、
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可 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 同》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5、《基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会 计师 费 、
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 家有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约 定,可 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上述“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中 第 3-9 项费 用,根
据有关 法规及 相应 协议规 定, 按费 用实 际支 出
金额列 入当 期费用 , 由基金 托管 人从基 金财 产
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C 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销售服
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 日累计
至每月 月末 ,按月支 付,由基 金管 理人向 基金托
管人 发送销 售服务 费划 款指令 , 基金托 管人 复
核后 于次月 前 5 个 工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
性划付到由基金管理人 开立 的 TA 清算 账户中 ,
基金 管理人 根据与 销售 机构签 订的代 销协 议中
约 定的付 款周 期分别 划付给 销售 机构。 若 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 述 “一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 4-10 项 费 用 ,
根 据有关 法规及 相应 协议规 定, 按费 用实 际 支
出 金额列 入当 期费用 , 由基金 托管 人从基 金 财
产中支付。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分 两 种 :现 金 分 红 与 红
利 再投资 , 投资 者可选 择现金 红利 或将现 金 红
利 自动 转为基 金份额 进行 再投资 ; 若投资 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分 两 种 :现 金 分 红 与 红
利 再投资 , 投资 者可选 择现金 红利 或将现 金 红
利 自 动 转 为 相 应 类 别 的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再 投 资 ;
若投资 者不选 择, 本 基金默 认的收 益分 配方 式
是现金分红;
。。。。。。
4、 由 于 本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而 C 类基金 份额 收取销 售服务 费,各 基金份
额类别 对应 的可供 分配收 益将 有所不 同。 本基
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 益分配 时所 发生的 银行转 账或 其他手 续
费用 由投 资者自 行承担 。 当投 资者的 现金红 利
小 于一定 金额, 不 足以 支付银 行转账 或其 他 手
续 费用时 , 基金 份额登 记机构 可将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的 现金红 利自动 转为 基金份 额。 红利 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 益分配 时所 发生的 银行转 账或 其他手 续
费用 由投 资者自 行承担 。 当投 资者的 现金红 利
小 于一定 金额, 不 足以 支付银 行转账 或其 他 手
续 费用时 , 基金 份额登 记机构 可将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 的 现 金 红 利 自 动 转 为 相 应 类 别 的 基 金 份
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在 开 始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或 者赎回 前, 基 金管理 人应当 至少 每周在 指 定
网站披 露一次 基金份 额净 值和基 金份额 累计 净
值。
在开始 办理基 金份 额申购 或者赎 回后 , 基金 管
理人应 当在 不晚于 每个开 放日 的次日 , 通过 指
定网 站、 基金 销售机 构网 站或营 业网点 披露 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 理人应 在不 晚于半 年度和 年度 最后一 日
的次 日, 在 指定网 站披露 半年 度和年 度最后 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在 开 始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或 者赎回 前, 基 金管理 人应当 至少 每周在 指 定
网站披 露一次 各类基 金份 额净值 和基金 份额 累
计净值。
在开始 办理基 金份 额申购 或者赎 回后 , 基金 管
理人应 当在 不晚于 每个开 放日 的次日 , 通过 指
定网 站、 基金 销售机 构网 站或营 业网点 披露 开
放 日 的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和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基金管 理人应 在不 晚于半 年度和 年度 最后一 日
的次 日, 在 指定网 站披露 半年 度和年 度最后 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5、基金管 理费、基 金托 管费、申 购费、赎 回费 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
22、 基金信 息披露 义务 人认为 可能对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权 益或 者基金 份额的 价格 产生重 大影响
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 管人应 当按 照相关 法律法 规、行 政法规 、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规 定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对 基
金管理 人编制 的基金 资产 净值、基 金份额 净值 、
基金份 额申购 赎回 价格、基 金定期 报告 、更新的
招募说 明书 、基金产 品资料 概要 、基金清 算报告
等公 开披露 的相关 基金 信息进 行复核 、审查 ,并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5、基金管 理费、基 金托 管费、销 售服务 费、申 购
费、赎 回费等 费用 计提标 准、计提 方式 和费率 发
生变更;
。。。。。。
22、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3、 基金信 息披露 义务 人认为 可能对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权 益或 者基金 份额的 价格 产生重 大影响
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 管人应 当按 照相关 法律法 规、行 政法规 、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规 定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对 基
金 管理 人编制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各 类基金 份额
净 值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赎 回 价 格 、基 金 定 期 报 告 、
更新的招 募说 明书、基 金产品 资料 概要、基 金清
算 报 告 等 公 开 披 露 的 相 关 基 金 信 息 进 行 复 核 、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