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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与调整方案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份额余额[份]
调整前 调整后
1 005428 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00 1.00
2 005427 渤海汇金汇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00 1.00
3 A类:016693C类:016694 渤海汇金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0 0.01
4 A类:018498C类:018499 渤海汇金优选平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1.00 0.01
5 A类:018674C类:018675 渤海汇金优选进取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1.00 0.01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前述基金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前述单笔赎回份额及账户份额余额的最低限额规定。
(2)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6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网址:https://www.bhhjamc.com
客服电话:4006511717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有关本次业务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