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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11月17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调整开放期设置,将每次开放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调整为每次开放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相应修改《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三、调整开放期设置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每次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调整为每次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及申赎规则不变。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2134,新增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7206;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 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
管理费率(年费率) 0.30%/年 0.30%/年
托管费率(年费率) 0.08%/年 0.08%/年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 0.01%/年
申购费率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无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200万元 0.50%
2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Y<7天 1.50%
7天≤Y<30天 0.10% 7天≤Y 0
30天≤Y 0
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
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柜台申购
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
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柜台申购
10元(含申购费)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10,000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1000元(含申购费)
10元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共两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7日以上(含7日)的,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分别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5、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11楼、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48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朱凯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客户服务热线: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032-5885
公司网站:www.leadbank.com.cn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客户服务热线: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客户服务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10)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公司网站:danjuanapp.com
1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12)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8980-618
公司网站:https://www.chtfund.com/
13)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080-3388
公司网站:https://www.puyifund.com/
14)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58-5050
公司网站:www.TL50.com
15)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7388
公司网站:www.ppwfund.com
1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www.ifastps.com.cn
1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400-799-1888
公司网站:www.520fund.com.cn
1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长阳创谷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1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18-1188
公司网站:http://www.66liantai.com
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5369
公司网站:https://www.jiyufund.com.cn
2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4006099200
公司网站:http://www.yixinfund.com/
2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23)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客户服务热线: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2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2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2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7)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站:www.5irich.com
28)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及其摘要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基金合同涉及
修改章节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改后表述
第二部分释义
“37、开放期: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
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
超过10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
公告为准, 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
告”
“37、开放期: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
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
超过20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
公告为准, 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
告”
第二部分释义 无
“5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
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4、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
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 称为C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及相应
序号变化
第三部分 基金的
基本情况
三、基金的运
作方式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
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
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
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
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
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
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
第三部分 基金的
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
类别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销售等, 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A类、C类两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
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
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
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
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
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
第六部分基金的
封闭期和开放期
二、基金的开
放期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
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
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
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
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
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
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
第七部分 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
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
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
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
价格;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
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
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
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
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
结束之后提出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 视为无效申
请。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
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
第七部分 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
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
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
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第七部分 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
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
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
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 具体见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封闭期内,基金管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 经履行适当程
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各类
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
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
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
5、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
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第七部分 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
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3)在开放期内,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40%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 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40%的前提
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
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至全部赎回,延长的开放期
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
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40%以上
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
务。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3)在开放期内,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40%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 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40%的前提
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延期办理期限
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至全部赎回,延长的开
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
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40%
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业务。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 ”
第七部分 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暂停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和
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
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
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
第八部分 基金合
同当事人及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
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八部分 基金合
同当事人及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
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第九部分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
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
平等的投票权。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
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
第九部分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
外;”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
提高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但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第九部分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
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增加或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
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增加或
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
第十五部分 基金
资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
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
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
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
第十五部分 基金
资产估值
六、估值错误
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
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一类基金份
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第十五部分 基金
资产估值
六、估值错误
的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
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第十五部分 基金
资产估值
八、基金净值
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
约定予以公布。 ”
“基金资产净值和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按约定予以公布。 ”
第十六部分 基金
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
的种类
无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及相关序
号更新
第十六部分 基金
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
计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
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第十七部分 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
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
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七部分 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六、基金收益
分配中发生的费
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
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
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第十九部分 基金
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
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第十九部分 基金
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
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十九部分 基金
的信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
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合同摘要涉及
修改章节 原合同摘要表述 修改后表述
第二十五部分 基
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二十五部分 基
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部分 基
金合同摘要
二、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召集、议事
及表决的程序和
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
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
平等的投票权。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
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
第二十五部分 基
金合同摘要
二、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集、
议事及表决的程
序和规则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
外;”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
提高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但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第二十五部分 基
金合同摘要
二、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召集、议事
及表决的程序和
规则
(一)召开事由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
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增加或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一)召开事由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
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增加或
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第二十五部分 基
金合同摘要
三、基金收益分配
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
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二十五部分 基
金合同摘要
三、基金收益分配
原则、执行方式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
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
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 ”
第二十五部分 基
金合同摘要
四、与基金财产管
理、运作有关费用
的提取、支付方式
与比例
无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及序号更
新
第二十五部分 基
金合同摘要
四、与基金财
产管理、运作有关
费用的提取、支付
方式与比例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3-9项费用,根据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
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
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第二十五部分 基
金合同摘要
六、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和公
告方式
(三)基金净值信息的公告
“在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三)基金净值信息的公告
“在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托管协议要涉
及修改章节 原托管协议表述 修改后表述
第三部分 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管理
人的业务监督和
核查
“五、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
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
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
“五、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
第四部分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
人的业务核查
“一、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
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复核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
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
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
“一、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
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复核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位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
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
第八部分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和会
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和复
核
“2、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
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并在盖章后以双方约定的
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
进行复核, 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月末、年中和年
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2、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的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
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
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得出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在盖章后以
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对净
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 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
传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月
末、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
行。 ”
第八部分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和会
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和复
核
“6、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
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
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偏差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
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
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
“6、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当基金份
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错误偏差
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如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
第九部分基金收
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
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
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九部分基金收
益分配
四、基金收益
分配中发生的费
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
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证
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的规则执行。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
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的规则执行。 ”
第十部分基金信
息披露
三、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在信息披露中的
职责和信息披露
程序
“6、对于因以下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
(如暂停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采取补救措施。有关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
“6、对于因以下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
(如暂停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采取补救措施。有关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
第十部分基金信
息披露
三、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在信息披露中的
职责和信息披露
程序
“7、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
“7、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
第十一部分基金
费用
三、 从C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财
产中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无
“三、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更新序
号。
第十一部分基金
费用
六、基金管理
费、 基金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的复
核程序、支付方式
和时间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
间
1、复核程序: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进行复核。 ”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
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
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
延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www.bocim.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