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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格林泓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格林泓盛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74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型、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1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格林泓盛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泓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2790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2 年 11 月 2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010,000,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4,010,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合计 4,010,000,000.00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2 年 11 月 29 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单位:份)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单位:份)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
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0,000,000.00 0.25% 10,000,000.00 0.25%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合计 10,000,000.00 0.25% 10,000,000.00 0.25%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 3 年
4、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封闭期结束前公告。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该日)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和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十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2)《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3)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