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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本公司”)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对《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8541),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001304。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N〈7 天
7 天≤N〈30 天
N≥30 天
费率
1.5%
0.5%
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全额进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三、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其他销售机构
(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http://www.jrj.com.cn/
(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https://www.licaike.com/
(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https://www.noah-fund.com/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https://www.zlfund.cn/, http://www.jjmmw.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https://fund.eastmoney.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s://www.ehowbuy.com/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8
网址:http://www.fund123.cn/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1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1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12)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https://www.chtfund.com/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funds.com/
(1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网址:http://www.windmoney.com.cn/
(1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0-4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1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s://www.lufunds.com/
(1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s://www.yingmi.cn/
(1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 https://www.ifastps.com.cn/
(1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https://www.amcfortune.com/
(2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网址:https://www.duxiaoman.com/
(2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户服务热线:010-6267 5369
网址:http:// www.xincai.com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2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s://www.yibaijin.com
(2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http://www.puyifund.com/
(2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https://www.hgccpb.com/
(27)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网址:http://www.huaruisales.com/
(28)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29)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3928
网址:https://www.simuwang.com/
(30)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客户服务热线:95017
网址:https://www.txfund.com/
(3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32)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https://www.jnlc.com
(33)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热线:400-004-8821
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34)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1008-1室
法定代表人:许欣
客户服务热线:400-100-2666
网址:https://www.zocaifu.com/
(35)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户服务热线:400-610-5568
网址:https://www.boserawealth.com/
(36)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2座16楼01、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户服务热线:400-168-1235
网址:https://www.luxxfund.com/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22日
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第 二 部 分
释义
原基金合同
无
修改后基金合同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
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
费用
57、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
份额类别
58、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9、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
务费用收取方式等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第 三 部 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第 六 部 分
基金份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利义务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产估值
无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包括
该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
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
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 日,基金管理
人应提前1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
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1 个工作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
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准的除外;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
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
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
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
(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
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
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
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别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
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以及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
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
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包括该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
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
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
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
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 日,基金管理人
应提前1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
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刘军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43,782,418,502元人民(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
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
内(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予以公布。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配
第 十 八 部
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酌情降低基金管理
费和基金托管费等相关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 日前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
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
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
子确认。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销
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
支付。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
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划付到由基金
管理人开立的TA清算账户中,基金管理人根据
与销售机构签订的代销协议中约定的付款周期
分别划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的调整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此项调整
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
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 日前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
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2、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