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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6月12日
送出日期:2023年6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8582
发起
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
018582
发起A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
018583
发起C
华泰证券(上海)资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偏股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王海山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24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碳中和主题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严格风险控制,力
投资目标
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投资范围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
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8、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9、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1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若有)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若有)
/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发起A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 ≤ M
认购费
3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每笔1000元
M
10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每笔1000元
N
赎回费 7日 ≤ N
30日 ≤ N
N ≥ 180日 0.00%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发起C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
赎回费 7日 ≤ N
N ≥ 30日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华泰紫金碳
0.60%
中和混合发起C)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如有)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
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
市公司经营风险;(5)通货膨胀风险;(6)再投资风险;(7)杠杆风险;(8)债券收益率曲
线风险;2、信用风险;3、流动性风险;4、侧袋机制风险;5、操作风险;6、管理风险;
7、合规风险;
8、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国债期货投资风险;(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3)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风险;(4)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风险;(5)股票期权投资风险;(6)存托凭证
的投资风险;(7)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8)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客服电话:4008895597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