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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集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 年 8 月 23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集利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8601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集利债券发起式 A 下属基金代码 018601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集利债券发起式 C 下属基金代码 018602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马强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9 月 20 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
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
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
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内容。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流动性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内依法发
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
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其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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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
资产的 2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50%。本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
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
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
进行动态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
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
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2)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4)骑乘策略
(5)杠杆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精选策略
(2)港股通标的投资策略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中证港股通
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因港股市
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长城集利债券发起式 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100 万元 0.6% 非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M< 500 万元 0.3% 非养老金客户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 100 万元 0.12% 养老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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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元≤M< 500 万元 0.06% 养老金客户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M< 100 万元 0.8% 非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M< 500 万元 0.4% 非养老金客户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 100 万元 0.16% 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M< 500 万元 0.08% 养老金客户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 7 天 1.5% 场外份额
7 天≤ N 0% 场外份额
长城集利债券发起式 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认
购费用 -
申购费(前收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用 -
赎回费 N< 7 天 1.5% 场外份额
7 天≤ N 0% 场外份额
注:投资者多次认/申购,认/申购费率按每笔认/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4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长城集利债券发起式 A 0.00%
长城集利债券发起式 C 0.3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
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
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
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市场风险
长城集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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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者心理和
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主
要的风险因素包括:(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再投资风险;(4)购买力风险;
(5)信用风险;(6)公司经营风险;(7)经济周期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3、管理风险
(1)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
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4、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资产配置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策略受宏观经济、微
观经济、市场环境、技术周期等各类因素的影响,配置策略的错误将导致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
(2)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2)汇率风险;3)境外市场的风险;4)交收制度带来的流动性
风险;5)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6)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
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7)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8)本基金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
及投资策略的需要进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
动性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拟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面临债券所需要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
性风险外,还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有风险:提前赎回或延期支付风险,可能造成基金财
产损失。
(5)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
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6)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
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
注: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二) 重要提示
长城集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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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中争议的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
相关事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68-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