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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4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发起基金代码018956
下属基金简称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发起A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发起C
下属基金代码018956 018957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08-10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23-08-10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韩浩
证券从业日期2007-05-3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此部分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精选个股,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公司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等)、
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
(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二)股票投资策略
(三)债券投资策略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
×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
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
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如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发起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1,000,000 1.50%-
1,000,000≤M<2,000,000 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80%-
M≥5,000,000 1000元/笔-
N<7日1.50%-
7日≤N<30日0.75%-赎回费
30日≤N<365日0.50%-
N≥365日0.00%-
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发起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C类基金份额不收
申购费(前收费)取申购费用,收取
销售服务费用。
N<7日1.50%-
赎回费7日≤N<30日0.50%-
N≥30日0.00%-
申购费: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的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递减。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针对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投
资人将其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年费率1.2%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年费率0.2%基金托管人
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发起A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机构销售服
务费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发起C年费率0.6%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年费用金额23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第三方收取方
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
其他费用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
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
港股通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根
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注:(1)本基金费用类别、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
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发起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86%
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发起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2.4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
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发起式基金的风险及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
的对应日,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本基金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2)参与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
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
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
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
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
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
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
初期,具有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与基金资产密切相
关,因此会受到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的影响;当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信
用评级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将需要面对临时调整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发行人、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出现违规违约时,本基金将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4)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股票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
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港股通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以下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
风险;2)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3)其他可能的风险;4)本基
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客服电话:400-666-218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