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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05年11月11日
重要提示
1、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05年10月25日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76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2005年11月16日至2005年12月6日,通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投资者指自然人投资者,即指持有现时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户口本等中国合法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等。
5、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
7、登记注册人(本基金的登记注册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开户申请日后的第二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注册人的确认为准。
8、本基金的认购金额为1,000元以上的任意金额,认购金额不设级差。
9、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注册人受理,即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通过基金登记注册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11月11日《证券时报》上的《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http://www.csfunds.com.cn)
13、有关代销机构的代销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10-62350088)和当地代销机构业务咨询电话。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2350088)或北京直销中心电话(010-82255818-263、288, 82255971、82255972)、上海直销中心电话(021-50580120、50580122),垂询认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代码
080011
3、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证资产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高于投资基准的稳定收益。本基金的投资基准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定募集规模上限。
8、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9、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北京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
本公司直销中心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部分或本公司网站。
(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国元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信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广发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泰君安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广发华福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兴业证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恒泰证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德邦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通证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夏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光大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长江证券)。
代销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部分。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05年11月16日到2005年12月6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募集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达到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自获得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投资者认购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注册人的计算为准。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符合法定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三十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1、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3)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份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利息认购份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利息认购份额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1、 本公司的北京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与各代销机构网点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2、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注册人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直销中心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公开发售期间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开立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办理基金账户的开立申请。
3、已在我公司直销中心成功开立了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还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须先在该代销机构处开立交易账户。
4、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5、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账户。
6、在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活期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结算账户。
7、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本基金开户和认购申请表(http://www.csfunds.com.cn),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应亲赴直销中心,并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资金账户;
3)填妥的《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活期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 印鉴卡一式三份;
6)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 填妥的《资料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2、缴款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210101040005748
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静安里支行
银行账号:6889008910001
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0200004229200032557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中准确填写其在长盛直销中心开户时分配的清算编号(客户编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备注栏内容;
4)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3、认购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基金账户卡;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②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④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①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②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i.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ii.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iii.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iv.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v.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四、代销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必须事先在代销机构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均可接受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注册(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二)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
(1)开立兴业银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填写基金账户(或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并在申请单上签名。同时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兴业卡(或活期存折)。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兴业银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
2)填妥的基金账户(或交易账户)认购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
(1)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填写基金账户(或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经办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卡。同时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卡。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机构投资者只能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原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在兴业银行全辖范围内办理。
(三)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5)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开户等费用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详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验资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投资人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注册人的计算为准,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折合成基金份额,登记在投资者名下。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募集费用
本次募集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自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七、基金的验资与合同的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注册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符合法定条件,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自获得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航都大厦13C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成立时间:1999年3月
电话:010-82255818
传真:010-82255988
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39.99亿元人民币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霍建生
托管部门联系人:廖海燕
电话:021-62155823
公司网站:http://www.cib.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电话:010-82255818-263、288, 82255971、82255972
传真:010-82255980、82255981、82255983
联系人:关威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广场2014室
电话:021-50580120、50580122
传真:021-50580121
联系人:冯岩
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2、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87839338
传真:0591-83317786
联系人:陈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http://www.cib.com.cn
兴业银行以下25个分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上海、深圳、长沙、北京、济南、重庆、南京、广州、杭州、宁波、武汉、沈阳、天津、成都、杭州、郑州。
(2)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856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中国农业银行在以下省市的37家分行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广东、深圳、河北、浙江、江苏、河南、上海、山东、湖北、福建、新疆兵团、北京、安徽、四川、辽宁、云南、甘肃、广西、湖南、陕西、江西、重庆、黑龙江、大连、厦门、宁波、青岛、新疆、贵州、西藏、山西、吉林、海南、青海、天津、内蒙古、宁夏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银行网站:http://www.abchina.com/
(3)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634400-1171
联系人:李蔡
公司网站:http://www.gyzq.com.cn/
国元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黄山。
(4)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站:http://www.ecitic.com/
中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41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5)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广发证券在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6)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银河证券在以下62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7)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cn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8)广发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新天地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王比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吴晓立
公司网站:http://www.hfzq.com.cn/
广发华福证券在以下11个地区的18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上海、福建厦门、福建福州、福建永安、福建泉州、福建福清、福建南平、福建宁德、福建莆田、福建龙岩、福建漳州。
(9)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站:http:// www.newone.com.cn
招商证券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10)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公司网站:http:// www.xyzq.com.cn
兴业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11)恒泰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阳
电话:021-68405392
传真:021-68405181
联系人:吴夕芳
公司网站:http:// www.cnht.com.cn
恒泰证券在以下14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赤峰、乌兰察布、包头、东胜、临河、乌海、上海、北京、深圳、南京、杭州、沈阳等。
(12)德邦证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68590808-81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596077
联系人:罗芳
公司网站:http:// www.tebon.com.cn
德邦证券在以下1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沈阳、抚顺、长春、丹东等。
(13)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站:http:// www.htsec.com
海通证券在以下50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14)华夏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站:http:// www.csc108.com
华夏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7个主要城市的11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万州、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15)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23685
联系人:刘晨
公司网站:http:// www.ebscn.com
光大证券在以下31个城市4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16)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新华下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毕艇
公司网站:http:// www.cjsc.com.cn
长江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2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3、其他代销机构
其他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五)登记注册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航都大厦13C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10-8225581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戴君棉
(六)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2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夏善胜
电话:010-65813529
传真:010-65816534
经办律师: 吴军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 Kent Watson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薛竞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