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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92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
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 本基金每
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
时公告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以及《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
嘉盛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开债券A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开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262 019263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745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
户的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
位:户) 351
份额级别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开债券
A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
开债券C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开债券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
位:人民币元) 3,300,022,672.86 38,940.00 3,300,061,612.8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6,270.83 27.40 26,298.23
募 集 份 额
(单位:份)
有 效 认 购 份
额 3,300,022,672.86 38,940.00 3,300,061,612.86
利 息 结 转 的
份额 26,270.83 27.40 26,298.23
合计 3,300,048,943.69 38,967.40 3,300,087,911.09
其中: 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额 (单位:
份)
0.00 0.00 0.00
占 基 金 总 份
额比例 0.0000% 0.0000% 0.0000%
其 他 需 要 说
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 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额 (单位:
份)
9,101.58 20,944.71 30,046.29
占 基 金 总 份
额比例 0.0003% 53.7493% 0.000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期
2023年12月13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2、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分母为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3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本基金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开放期相关安排并在调整前公告。基金管理人可设置或不设置开放期申购规模上限。具体控制措施详见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