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华富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5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富恒享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19734
下属基金简称 华富恒享纯债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735
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3月0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倪莉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2月12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根据对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流动性、估值水平、风险偏好等因素,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本基金以久期和流动性管理作为债券投资的核心,在动态避险的基础上,追求适度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2、纯固定收益投资策略;3、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华富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N<7天 1.5% -
N≥7天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1,6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4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
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注:截至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基金年报。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7、购买力风险。
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因此债市的变化将会影响到本基金的业
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发挥专业的研究优势,加强对债券市场及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研究,不断
优化资产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有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原始权益人的风险。
1)信用风险是指被购买的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将全部从原始权益人处最终转移至资产支持证券持有
人,如果借款人的履约意愿下降或履约能力恶化,将可能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带来投资损失。
2)现金流预测风险是指,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优先级资产支持
证券持有人可能面临现金流预测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3)原始权益人的风险,如果原始权益人转让的标的资产项下的债权存在权利瑕疵或转让资产行为不真
实,将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产生损失。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提前偿付及延期偿付风险。
1)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优先级收益。当市场利率上升时,
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收益水平就会降低。
2)流动性风险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
受损失的风险。
3)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不是购买、出售或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建议,而仅是对资产支持证
券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偿付的可能性作出的判断,不能保证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将一直保持在该等级,评级
机构可能会根据未来具体情况撤销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或降低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评级机构撤销或降低
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可能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带来负面影响。
4)提前偿付及延期偿付风险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在各档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之前或之后
获得本金及收益偿付,导致实际投资期限短于或长于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期限。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投资国债期货这类金融衍生品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具体为: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衍生品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衍生品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是指衍生品合约价格和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以及不同衍生品合
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现价差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
的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
成损失的风险。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效应,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
时,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
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此外,由
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也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4、终止清盘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三、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四、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富基金官方网站[www.hf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8001]
1、《华富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富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华富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