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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20186,C类基金代码:020187,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10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44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于2024年1月23日起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4年1月30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4年1月30日调整至2024年2月29日,自2024年3月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