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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5年12月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02号准予注册,《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6日生效。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进一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24日起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和《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24年1月24日起,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0449),本次新增份额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简称分别为:中信建投添鑫宝A,中信建投添鑫宝C,中信建投添鑫宝D。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首次/追加申购金额及销售服务费率如下所示:
份额类别
最低初始申购金额
最低追加申购金额
年销售服务费率
A类
0.01元
无限制
0.25%
C类
0.01元
无限制
0.20%
D类
500,000.00元
无限制
0.01%
注:各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不参与升降级。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4年1月24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